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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煤炭工业工作要点

2008年03月19日 来自:本站原创 作者:于宁

张家界市煤炭局   张家界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08318

 

2008年是国家安监总局党组提出、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也是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及安全基础管理“三件大事”所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巩固、发展、深化之年。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巩固整顿关闭成果,加快整合技改进度,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减少煤矿事故,推动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实现我市煤炭工业安全健康发展。

总体目标是:原煤产量稳定在100万吨左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事故死亡总人数比2007年下降10%;巩固整顿关闭成果,按期完成矿井扩能改造;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促进煤炭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突出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巩固发展煤矿整顿关闭成果

要保持高压态势,落实责任,人盯人防,严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坚决打击非法生产。技改矿井改扩建期间严禁在技改区域内内组织生产。

全面推进整合技改。坚决实施“整顿关闭、整合技改、管理强矿”三步走战略,按照国家要求,3月底前纳入资源整合的矿井要签订整合协议,调整好矿区范围,有效整合矿井资源,依法取得采矿权,规范进入技改程序,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正规改造设计,按要求批准后全面实施改造。整合技改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切实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1、完善矿井开拓系统,合理集中开拓部署,简化生产系统,避免生产分散,推行一个矿井一个工作面,加快安全高效矿井建设;2、抓好提升系统改造,解决好矿井提升系统环节过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设备等问题,切实解决当前小煤矿普遍不开设人车的问题,主提升系统必须按规定安设人车,有条件的应优先使用架空人车,改善生产环境,降低劳动强度;3、切实抓好通风系统改造,要重点解决好采掘作业地点通风系统不完善的问题;4、强力推行正规壁式采煤法,矿井必须采用壁式采煤方法,采煤工作面必须形成全压通风系统,至少保持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5、积极推行支护方式改革;6、强力推进矿井地面生活设施规范化建设,按照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将小煤矿地面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强力推进、限期达标”的总体要求,强力推进矿井地面生产生活设施的改造。

二、深化瓦斯治理攻坚

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督促煤矿企业开展矿井通风可靠性评估,排查整改存在的重大隐患,落实通风、瓦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矿井通风系统完善可靠。

加强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监管。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的规定,保障系统完善有效。在慈利县、桑植县各建设一个区域服务中心,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

健全完善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以及总局发布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督促煤矿企业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真正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并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重点督促各级政府、各有关主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对存在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场所、设施进行治理,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加强跟踪监督检查。立足于治理大隐患、防范大事故,紧紧盯住重大隐患,在深化整治上下功夫,着重抓好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做到隐患整治到位。

加大重大隐患治理力度。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改造,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效治理煤矿瓦斯以及透水、火灾等重大灾害,有效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煤矿事故。对国债补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按计划组织落实到位、尽快发挥作用。

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四个重点”。一是要以工作相对滞后的地区为重点。二是要以基础薄弱、管理混乱、安全状况不好的企业为重点。三是要以矿井“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突出问题为重点,查大隐患,防大事故。四是要以落实责任,建立档案,跟踪整改为重点。

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

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市局将根据省局下达的控制目标,继续分解下达2008年各县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设立年度目标考核奖。各县煤炭局长要向市局递交安全生产责任状。

加强对两县煤炭局监管工作的指导,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地点的灾害特点,适时组织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和两县之间安全执法大检查,组织开展市县安全生产联合(交叉)行政执法检查。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查出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煤矿立即实施停产整顿,达不到整改条件的,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不具备岗位素质的职工,立即待岗培训;对不按规定执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的矿井,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情节严重的,对煤矿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五、切实加强行业管理

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监管,完成省煤炭局授权的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初审和监管执法工作,严格煤矿改造、延续、整合的现场核查与审批。

扶持、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集团通过股份制改造,整合工艺落后、能力偏小的小煤矿,使其走上做大做强的发展道路,实现煤炭工业由数量扩张型向效能提高型转变。

引导资源、资金等要素向骨干煤炭企业集中,培育和壮大骨干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继续抓好白龙煤矿、新街煤矿、分水岭煤矿等国有煤矿的扶持和建设;加快资源比较好、技术力量比较强的乡镇煤矿和私营煤矿的规范和建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扩大生产能力。不断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和安全技改项目库建设,抓住张家界市列入西部开发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特别是要加强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全过程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促进企业改造升级

六、大力实施人才强煤战略

加强煤矿职工全员素质教育和安全培训,加快吸收引进煤炭专业和非煤产业专业人才,加大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一线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努力培养适应煤炭发展需求的复合型人才。到今年底,煤矿矿长和总工程师必须全部达到规定任职资格。

加快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和行业技术进步。要加快煤矿专业技术人才库建设,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职务晋升渠道,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完善煤矿紧急救援体系和煤矿安全设备仪器检测体系建设,充分整合全市煤炭行业工程技术人员资源,开展技术服务。

七、扎实推进党的建设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办事的科学性、透明性。要抓好以廉政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为主要内容的纪检监察工作,纯正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为全市煤炭工业和谐健康发展提供政治保证。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增强行业服务能力。 

 

张家界市煤炭局 联系电话:0744 - 8282091 传真:0744 - 8282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