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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一季度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2008年05月14日 来自:本站原创 作者:办公室

 

桑植县、慈利县煤炭局,各煤矿企业:

为落实煤矿地方监管职责,贯彻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和“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湘煤安监[2008]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湖南省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方案》,200832日至13日,市煤炭局组织市、县煤炭局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了全市一季度煤矿安全大检查暨节后复工复产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煤炭主管部门和各煤矿企业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以及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安全发展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放假、停产检修煤矿节后复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明电〔20082号),省安委办《关于切实抓好当前煤矿抗灾自救及节后复产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安办〔20086号)等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工作,确保了我市“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认真落实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确保了“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市煤炭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和“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张煤发〔20081号),要求各煤矿企业春节期间必须停产但不得停电停风、必须编制检修计划和安全措施并报县局批准后才能进行检修工作等。市县煤炭局,各煤矿企业均制定了2008年春节放假值班安排表,明确了值班人员、联系电话,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做到通迅畅通。市、县煤炭局在放假期间加强了巡回检查,重点查处节假日期间擅自组织原煤生产和非法生产的矿井。

(二)、切实加强行业管理,积极督促煤矿企业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一是督促各矿加快技改扩能进度,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正规改造设计,按要求批准后再实施改造;二是进行了一次全市瓦斯监控系统安装运行情况专项检查,并督促厂家技术员为各矿及时完善矿井瓦斯动态系统图;三是根据我市各煤矿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持证作业人员不足的实际,组织开展了一次特种作业培训班,并由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我市各煤矿实际情况进行了生动的培训。

(三)、严把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关,坚决做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生产。为做好节后复产工作,市煤炭局成立了节后复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子武局长任组长。制定下发了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方案,明确了复产验收程序,具体了验收内容,并提出了要求。同时,为更好的调度复产情况,市县煤炭局明确专人每天上报一次复产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截至到331日,全市31对矿井,只有7对矿井符合复产条件,同意复产。与此同时,市县煤炭局还对已关闭煤矿进行了检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死灰复燃现象。

(四)、认真开展复产督()查。为做好此工作,我们比照省煤炭局下发的《湖南省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方案》和《煤矿安全规程》编制了更为详细的节后煤矿复产验收标准,并于32日~13日对桑植县益民煤矿、慈利县腊树垭煤矿等五对矿井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对达不到复工复产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停产未经验收合格的煤矿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

(五)、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我局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16号)发布实施为契机,大力推进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各矿抓细、抓落实。同时,对隐患排查治理数次检查不落实的桑植县益民煤矿,处以二万元罚款的经济处罚。

虽然我们一季度做了大量工作,也确保了“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但是,在三月初,桑植县王家湾煤矿在复工准备过程中发生了一起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的发生,凸显了我市煤炭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抵御事故风险能力低的现象,说明我市煤矿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还未完全落实,安全监管工作还不是十分到位。

二、一季度安全检查情况

从这次检查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不安全隐患:

(一)、部分矿井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严重缺乏,个别矿井矿长缺位;部分矿井有关证照过期(省局已经受理),要求加快过期证照延续办理速度,确保矿井证照合法有效;部分矿井图纸填绘不及时,不能及时反映生产实际。

(二)、“一通三防”方面:个别矿井采煤工作面未形成负压通风系统采煤;部分矿井未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检查三对口不落实,存在无牌板、无瓦斯日报、空班漏检等现象;对盲巷管理不严,未及时密闭,临时停工停风地点无栅栏,无警示牌。

(三)、机电运输方面:部分电气设备失爆;下山、暗斜井等一坡三档装置不全;部分矿井提升装置保护不完善。

(四)、放炮管理方面:一炮三检制度执行不严;放炮母线不符合要求;炸药、雷管箱不符合要求。

(五)、其他方面:部分矿井未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制度;井口未检身或井口检身不严的现象存在;井下从业人员、特种作业培训不到位;部分矿井井下通迅不畅通。

三、下一步安全工作重点

通过这次安全大检查,我市煤矿安全基础虽然有了较大的进步,但是现状依然不容乐观。为进一步抓好今后的安全生产,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巩固发展煤矿整顿关闭成果

要保持高压态势,落实责任,人盯人防,严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坚决打击非法生产。技改矿井改扩建期间严禁在技改区域内组织生产。

全面推进整合技改。坚决实施“整顿关闭、整合技改、管理强矿”三步走战略。整合技改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切实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1、完善矿井开拓系统,合理集中开拓部署,简化生产系统,避免生产分散,推行一个矿井一个工作面,加快安全高效矿井建设;2、抓好提升系统改造,解决好矿井提升系统环节过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设备等问题,切实解决当前小煤矿普遍不开设人车的问题,主提升系统必须按规定安设人车,有条件的应优先使用架空人车,改善生产环境,降低劳动强度;3、切实抓好通风系统改造,要重点解决好采掘作业地点通风系统不完善的问题;4、强力推行正规壁式采煤法,矿井必须采用壁式采煤方法,采煤工作面必须形成全压通风系统,至少保持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5、积极推行支护方式改革;6、强力推进矿井地面生活设施规范化建设,按照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将小煤矿地面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强力推进、限期达标”的总体要求,强力推进矿井地面生产生活设施的改造。

(二)、深化瓦斯治理攻坚

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督促煤矿企业开展矿井通风可靠性评估,排查整改存在的重大隐患,落实通风、瓦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矿井通风系统完善可靠。

加强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监管。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的规定,保障系统完善有效。

(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

健全完善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以及总局发布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督促煤矿企业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真正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并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重点督促两县煤炭局和煤矿企业对存在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场所、设施进行治理,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加强跟踪监督检查。立足于治理大隐患、防范大事故。

(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

严格复产验收程序,未经县局验收合格的矿井,要加快整改进度,争取早日复产;在县局验收合格前,严禁组织生产。

加强对两县煤炭局监管工作的指导,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地点的灾害特点,适时组织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和两县之间安全执法大检查,组织开展市县安全生产联合行政执法检查。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查出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煤矿立即实施停产整顿,达不到整改条件的,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不具备岗位素质的职工,立即待岗培训;对不按规定执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的矿井,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情节严重的,对煤矿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五)、切实加强行业管理

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监管,完成省煤炭局授权的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初审和监管执法工作,严格煤矿改造、延续、整合的现场核查与审批。

扶持、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集团通过股份制改造,整合工艺落后、能力偏小的小煤矿,使其走上做大做强的发展道路,实现煤炭工业由数量扩张型向效能提高型转变。

 

 

                       二OO八年四月二日

 

 

抄送:省煤炭工业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常德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市安委、市政府办、市经委

张家界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0843日印发

共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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