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顿关闭第一阶段(2005年下半年到今年4月)我省已先后关闭了400个煤矿,从源头上消除了一批安全事故隐患。到12月底,第二阶段的整顿关闭工作又近尾声,此轮我省共对220个煤矿实施了关闭。根据国务院确定的“3年解决小煤矿问题”的部署,我省明年还有280个煤矿需要关闭,“十一五”期末全省煤矿要控制在1120个以内。煤矿整顿关闭任重道远。 应该看到,不仅要求关闭的数量越来越多,而且难度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 第一阶段我们还仅仅是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实施了关闭,从第二阶段起整顿关闭的对象已扩展到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煤矿;扩展到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以及清理纠正违规越权核准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新建、改扩建煤矿。 此次全省虽然关闭了220个矿井,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关闭煤矿数量目标,但仍有相当一部分3万吨以下煤矿、特别是瓦斯、水害严重的煤矿未全部得到关闭。前两批关闭煤矿中,有350处矿井需进行资源整合。今后煤矿整顿关闭的任务仍然相当艰巨。 此外,在第二阶段的整顿关闭后,个别关闭矿井可能出现非法反弹,整合矿井在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等前提下仍存在违法开采的现象,这种局面势必会对煤矿监督管理造成极大的压力。 为此,我省需要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清查工作,精心编制煤矿整顿关闭3年规划。各市州要根据煤炭资源开发规划、矿区规划和整顿关闭工作要求,拟定煤矿关闭计划,落实关闭煤矿名单,对照关闭要求,对16类矿井组织核查,确保整顿关闭工作顺利完成。 同时,还要防止关闭煤矿非法反弹和整合煤矿违法生产。要继续保持整顿关闭的高压态势,加强对整顿关闭煤矿的跟踪检查,切实强化监管监察,发现非法反弹和死灰复燃的煤矿,要责令当地政府立即予以关闭。 要进一步强化煤矿资源整合工作,加快工作进度。资源整合煤矿,设计和安全专篇未经审批核准的,坚决不准进行施工;未取得所有证照的,严禁组织生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整合煤矿,要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关闭。 前两个阶段煤矿整顿关闭,只为我省煤炭产业规模提升、素质提高打下了基础,只有将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向纵深推进,才能巩固发展已取得的成果,为第三步“管理强矿”打下基础,在全省建立规范的煤炭开采和煤矿安全法治秩序。 (作者为省煤炭工业局局长) |